合同没到期不想住了,于是就委托之前租给我们房子的这个公司,给我们办理转租,1800的押金当做给他们的服务费,没转租出去的时候我们继续交房租。我们刚交完房租。他们公司说已经找到新的租户,合同也签了,让我们立刻搬走,于是我们签了退租清单,(清算之后到10号退给我们一个多月的房租)并且去公司办理离职回老家了,可是又过了两天,他们打电话给我说,那个人不租了,让我在继续交房租。可是我已经办理退租,并且已经不住了,也没有违约,是他们说已经签了合同让我搬走的,为什么还要我交房租
2025-06-22 06:23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关于您的情况,我们需要澄清一些事实和理解。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房屋出租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但您现在希望终止租赁关系并寻找新承租人。在此情况下,您有权要求退还剩余租金并解除租赁协议。然而,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似乎没有按照租赁协议中的规定履行义务,即向新的承租人支付了相应的费用。 如果您仍然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违约,您可以尝试联系新的承租人了解具体情况,并确定是否需要承担任何额外的责任或赔偿。同时,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的沟通记录和文件以备后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