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大家求证一个问题,我们是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源办事处唐庄的村民,龙源办事处指示,唐庄村委会出示了一个公告,龙源嘉苑唐庄村民安置小区所有阳台村委会经过招标509每平米,从村民集体所有的征地款中支取。私自安装阳台或不安装阳台的村委会一分钱都不给于补助,村民自己联系阳台安装每平米290~300元就能搞定,可是村委会不认可,给群众的解释是300每平米的阳台,不大气,高端,上档次,不安全,就是不让村民自己装。如果要装就按村委会509每平米的安装,这样村委会出钱。300元每平米的村委会一分钱都不给于补助。想求教一下唐庄村委会这样做合不合法。
2025-10-05 13:36尊敬的村民。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了解到唐庄村委会在处理唐庄村民安置小区的阳台安装问题时,采取了强制性措施,即按照509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安装,并且对于不安装阳台或者安装不符合要求的住户,不予任何补偿。这种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会导致村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影响社会稳定。 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补偿费应当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和社会福利,不得挪作他用。因此,村委会擅自将征地补偿费用于其他用途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其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诺必须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视为无效。村委会与农户签订的阳台安装协议未履行相应的程序,缺乏有效的证据支持其行为的合法性,因此该协议也应被视为无效。 最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限制购买者自由选择权为由,拒绝提供商品或服务。村委会的做法侵犯了村民的自主选择权,损害了村民的利益。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提醒相关部门加强监管,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