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孩子今年十六了,放假在当地饭店打暑期工时,没有签合同,头上受伤缝了六针,大概六公分长,饭店只给2500元误工费,这里面包括孩子十三天的工资,(一天五十),这样合理吗,我应该向什么部门投诉
2025-10-05 14:4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或事故,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您的情况,如果饭店未能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则可能构成未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况。 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建议您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工资单等,以证明您的确为饭店提供了劳动服务并受了伤。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程序。 请注意,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请务必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相关部门获取准确的信息。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