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煤矿强行规定11个小时合法吗
2025-07-28 04:5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该条规定了法定的工作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的标准。在国有企业中,如果企业确实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并且要征得企业和员工双方同意。 然而,具体到是否强制职工每天工作11个小时这一行为,这超出了法定标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企业如果想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应当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并且在不损害职工权益的前提下进行。 因此,建议企业在安排职工的工作时,充分考虑员工的身心健康,避免长时间加班或强制性要求员工工作。同时,企业也应该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让职工能够合理地规划自己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