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农村新建文化广场,选址在我家门前。要占用我家部分债基地,又让我们把菜园和几棵果树都挪走。村委会说,这些都没有补偿,你们几户是受益最大的,免费给你们铺路,多好!请问,占用部门要给我们补偿吗?占用的债基地以后还是我们的吗?
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行使公共利益时,应当依法给予受影响的个人或集体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村委会未与您进行协商并提供合理的补偿,那么您有权要求村委会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关于占用的债基地是否仍归您所有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土地使用性质。一般来说,在合法的情况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应归占用方所有,但具体是否归您所有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来判断。 建议您尽快与村委会沟通,了解具体的补偿方案,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之需。同时,如果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最后,提醒您注意保护自身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正当行为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