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单亲妈妈,左眼义眼,右眼青光眼,四级残疾,有低保,元月份刚拿的低保,现在处了个对象,居委主任说我结婚了要调查,不给我低保证,请问有低保就不能处对象吗,出对像就是结婚吗
2025-06-07 05:26您的情况符合国家关于残疾人和困难家庭的优惠政策。根据相关规定,残疾人享有优先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并且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因此,您在领取了低保之后,是可以继续与他人交往并建立婚姻关系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对象也符合低保条件或者属于其他特殊困难群体,他们也可以申请低保。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让对方一起申请低保,这样可以让双方都享受到更多的福利。 此外,如果您担心自己的低保会被取消或变更,建议您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低保政策进行欺诈或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