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刚复婚又要离婚,他收礼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22天前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复婚后再次离婚的,对于之前收礼时给付的财物,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民法典》规定,结婚登记后至办理离婚手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个人财产。 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在复婚后再次离婚,且在复婚前已经收到对方给予的礼物,并非用于家庭生活或共同消费,则该部分财物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进行分析,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