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于中介处租了一间房子,合同到明年的四月份,今年7月A将这个房间私底下转租给了我(中介公司是知道的,也默许了,)我跟A及中介没有签转租合同,只有我留给A的一个字条,承诺我会租到明年四月份,以及A答应给我每月减免一百的房租,之后我多交给了A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现在中介公司倒闭了,另一家中介公司接手,要与我重新签订合同,但是房租要与我和A约定的价钱多一百,我不想再租了,A说我违约不还我押金,请问我算不算违约,能拿回押金吗?(只有聊天记录能证明她拿了我的押金。)
17天前在您与房东之间达成租赁协议时,通常会包括一系列条款和条件,如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等。如果您的房东已经接受了您关于租金减免的承诺,并且您也同意接受这些条件,那么您的行为被视为对原租赁合同的履行。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并未要求您签署正式的转租合同或明确告知您需要承担额外的责任。因此,根据通常情况,您可以认为您有权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的规定使用房屋并享受其提供的服务。 至于房东是否有权从您的押金中扣除额外的一百元,这取决于租房协议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房东有权要求押金用于弥补因承租人不当使用或损坏房屋而产生的费用。如果您愿意承担这部分责任,房东可以考虑退还这笔款项;否则,房东可能有权拒绝退款。 最后,考虑到您与房东之间的关系,建议您直接联系房东解决此事。房东可能会更倾向于解决问题而非坚持收取额外费用。如果房东不同意退款,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