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80年代和别人拿东西换了一间房,当时有俩人立的字据凭证。一直住的婚后5年,盖下新房搬走了,房子让弟弟弟媳住,后来他们家人的不知道怎么把住房证改成了弟弟的名字,我都不知情,为这事我还和妻子离了婚,现在房子拆迁了,弟弟拿了拆迁款,我能凭我以前的那个换房证明要回本属于我的钱吗?
2025-02-25 09:0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有权要求返还拆迁补偿款。在您的情况下,如果之前与他人交换房产时双方确实签订了书面协议,并且该协议得到了其他相关方的认可,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归还所支付的款项。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有权要求返还拆迁补偿款,这并不意味着您可以直接获得它。如果您已经与前配偶离婚,您需要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并且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此外,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适当的行动来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