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爸爸被人骗了,那个人说是拿钱合伙做生意。然后我爸就在去年3月份到9月份一共拿给他10万元左右,没有写欠条。然后9月底那个人就彻底消失了。我爸立即去派出所报案,可是警察说要等抓到犯人他们才管,然后我爸就到处找,找了差不多3个多月才找到。然后当时找到的时候没有立即送派出所,因为他没有还款能力,我爸主要是想把钱拿回来,所以没往派出所送,就叫他打了欠条。从1月2号到2月23号一共只偿还了4000元。然后电话又关机了,找不到了,一点消息都没有。那个骗子结婚了的,请问这个钱他们夫妻俩应该共同偿还吗?我们可以去法院申诉要求他的妻子儿子还款吗?
2024-08-22 00:28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未清偿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在支付令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债务人仍未提出异议或者对债务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并通知支付令失效。 此外,如果您认为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收集证据证明该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且双方存在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上述条件,那么您的丈夫和儿子有可能需要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或案件具体细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尽快与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