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问题。 1.房子都是宅基地建筑,一共四处房产都没有房产证。我与老公结婚后一直都是和婆婆公公一起住,住在其中一处房产,没有分家。其余都是出租补贴家用了,钱一直都是婆婆在管。我想咨询一下,拆迁后补偿的房产和补偿款是怎么分配的? 2.因为我与老公感情最近特别不稳定,我想问如果我们现在离婚,房子在没有拆迁的情况下我可以分到什么?拆迁之后我可以分到什么?我们之间还有两个宝宝,抚养权优先判给哪一方?
12天前关于您提到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法律建议。 房屋拆迁补偿 如果您的房屋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并且没有办理产权登记,那么这些房屋通常被视为“宅基地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不具有处分权。 -拆迁补偿。如果您被认定为宅基地上合法居住的人,一般情况下,政府会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政策等因素有所不同。补偿款应归于所有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而非仅限于某一成员。 -房产分配。在拆迁过程中,政府可能会考虑公平原则,将补偿款的一部分或全部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这部分补偿款是基于您与您的配偶以及孩子之间的关系而定的。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在处理婚姻纠纷时,法院倾向于保护孩子的利益,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往往会优先考虑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对于房产归属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离婚协议中约定。如果有离婚协议明确写明房产归属情况,则按协议执行。 -协商一致。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房产归属及分割方式。 -法院判决。若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或者协议无效,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 -拆迁补偿。同样,补偿款应该由所有人共同分享。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解释和解决方案需要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来决定。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