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了婚摆酒席了没领证儿,不久各种不满为理由不想过了, 请问期间我给予的等等礼金以及其他金银首饰我可否要的回,可否告这类事件为欺骗个人财产骗婚,
2024-07-07 17:49在中国法律中,婚姻关系的确立需要通过民政部门的登记。如果双方举行了婚礼但未进行婚姻登记,那么在法律上他们并不构成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从法律上讲,这种情况并不受婚姻法的保护。 关于礼金和金银首饰的问题,如果这些财物是在结婚仪式前或仪式中作为礼物给予的,那么它们通常被视为赠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赠与一旦完成,赠与人通常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如果能够证明赠与是基于结婚的预期,而结婚并未实际发生或因对方欺诈而未能实现,那么在一些情况下,赠与人可能有权要求返还。 至于是否可以告对方欺骗个人财产或骗婚,这需要具体分析案件的详细情况。如果能够证明对方有故意欺诈的行为,比如对方在结婚前就明确知道不会进行婚姻登记,或者有其他欺诈行为导致你给予财物,那么可能构成欺诈。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 然而,这类案件往往涉及情感因素和复杂的情况,证据的收集和证明可能会比较困难。因此,建议在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之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