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钱20万元、有借条,没约定还款日期,2015年4月份借的,约定一个月一万利息,没准备要利息,只希望要回本金,对方户籍在江西,在海口有房子,来海口很多年了,需要律师帮助。
2024-06-26 03:57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欠款。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借条原件、银行转账记录或现金交付的证据等。由于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您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款,但应给予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 接下来,您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对方发出催款函,明确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偿还借款。如果对方仍然不还款,您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于对方在海口有房产,您也可以选择在海口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律师将帮助您准备诉讼材料、起草诉状、代表您出庭等。如果胜诉,法院会判决对方偿还您的本金。如果对方不履行法院判决,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包括查封、拍卖对方的房产等。 请注意,诉讼是一个法律程序,可能会涉及一定的时间和费用,因此在决定诉讼之前,您需要权衡利弊。同时,如果对方有偿还能力但拒不还款,法院判决后执行起来相对容易;如果对方确实无力偿还,即使胜诉,执行也可能存在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