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平时有点精神分裂症,他在家种包谷,他去买喷雾器讲好了120元,结果卖喷雾器拖下来要200。二人发生争执,对方报警,就送到精神医院去,去了二天就死了,死了才通知家里,请问医院和对方有责任没的喃
6天前您的哥哥在购买喷雾器时与卖方发生了争议,并导致了其死亡。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卖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如未能按照约定提供喷雾器),并最终导致了您哥哥的死亡,卖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责任”,即在从事高度危险活动过程中,由于行为人的过失或者疏忽大意,致使他人受到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责任。因此,如果卖方知道或应知买方在购买喷雾器的过程中存在风险,并且未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那么他们也可能对您哥哥的死亡负有一定的责任。 最后,您提到您哥哥患有精神分裂症,这可能会对其行为能力产生影响。如果您认为卖方的行为与其精神状况有关,则可能需要考虑是否能够推定卖方有过错。 总之,对于这种情况,您应该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了解具体情况,并获得适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