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刚毕业的医学本科生,和一家医院签了一个就业意向书。我现在不想去上班了。但是医院方面不让我走。说要交违约金。那个意向书上面有写违约金。。说是不去会记入不诚信系统。。我是觉得他们薪酬太低。而且意向书也没有写明白。我现在不去要负法律责任吗?
2025-08-02 22:34尊敬的读者, 在您的情况下,您与医院签订的就业意向书可能涉及到双方权利义务的问题。然而,在没有明确违约条款的情况下,如果雇主以“不诚信”为理由要求支付违约金,这通常被视为不当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因为个人原因决定离开工作单位,而并非违反合同或有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一般不会受到任何惩罚。因此,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否则您无需为此承担责任。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法专家,以便了解更具体的情况,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