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的同学在平凉商业银行工作,【现在是甘肃银行,】2010盗用我的身份证号码利用职务之便,办了一张银行卡,时隔8年我才前两天办卡发现,害的我跑了好几个甘肃银行分点,又是请假又是烧油,我发信息给她,好像她没错一样,一气之下我就要这两天的误工费,她语意讽刺,我想咨询她是违法行为吗,我该去哪个单位投诉她
2025-10-14 20:45您叔叔同学的行为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措施,履行反洗钱义务。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追回被盗用的银行卡,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您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等机构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您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请注意,任何行为都应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他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