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了俩千,七天竟然要五百块费用,开始我不知道,现在不还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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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如果贷款人要求收取逾期利息,则应当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且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上限。因此,在你的情况中,如果你认为贷款人的要求不合理或者违反法律规定,你可以拒绝支付这笔费用。同时,建议你在协商解决未果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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