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年没有共同房产,但是帮男方家里造房子还了近十万块钱的债,房子是在男方母亲名下,离婚能要求男方把钱还一半我吗?十多年给她妈妈寄钱都是银行卡转账的,不知道能不能做为证据?
2025-04-14 23:54在处理涉及财产分割和债务偿还的问题时,重要的是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能够证明该债务是个人债务。 关于您提到的还款行为,如果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且已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了女方的母亲,那么这些款项可以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进行的支出。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可能会考虑将这部分债务纳入共同财产范围中来分配给一方。 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需要结合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建议保留所有与这笔还款相关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交易凭证等文件,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请记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域差异、法律法规及个案细节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在任何情况下,请务必寻求合适的法律顾问或专业人士的意见,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