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买了几年了。 是婚前买的, 我一分钱没出都是他出的, 请问离婚后房子能拿回去吗?
2025-04-15 01:23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房屋是在结婚时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那么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另一方没有出资,也不影响其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因此,在离婚时,该房屋原则上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分割。但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该房产是否已经增值或者贬值; 双方是否有特殊贡献(例如对家庭的长期照顾等); 离婚后双方的具体经济状况和需求。 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协商,并请专业的律师为您进行详细分析,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