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赡养老人的典型案例。我是从1987年开始赡养我母亲至今31年,我母亲共养育了4个儿子,一个女儿,现在都已成家,当初分家时行成协议母亲有我来赡养,母亲有3间土房(价值4500元买的)归我,其他人就什么都不管了,现在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了,我找其他哥哥和姐姐协商轮流赡养,没有人愿意要,也不拿赡养费,理由是当初协议是归我赡养,他们拒绝赡养老人,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我想能得到一个满意的回复,谢谢
2025-02-20 18:08尊敬的您。 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道是非常重要的价值观之一,子女应该尽到赡养父母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父母没有能力照顾自己,子女应当承担起照顾的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已经履行了多年赡养义务,并且母子之间存在书面协议约定由您负责供养,那么您可以要求按照协议进行分配。但是,由于协议中的条款可能存在争议或无法执行,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作为子女,我们也应该关注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尽力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以体现对他们的尊重和关爱。希望您能够得到妥善处理,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