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属于闪婚,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领证后发现怀孕,期间流血,小腹疼,经医院检查,胎儿发育不良,经深思熟虑后做出流产决定,老公不同意,现在流血越来越严重,期间对我不闻不问,也不支付生活费检查费,我提出离婚,他不同意,我起诉离婚,他没尽到老公的义务,可以作为离婚理由吗?这样的情况是不是也得半年以后判离婚
2025-12-27 22:34在您提供的信息中,确实存在一些可能导致离婚的理由。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丈夫未能履行作为配偶的责任和义务,如提供适当的生活支持、协助照顾子女等,那么这些行为可能会被视为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并且可能构成家庭暴力或虐待。 关于流产后的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严重的伤害或痛苦,您可以考虑申请医疗鉴定以证明这一点。此外,即使没有医学证明,如果您的健康状况恶化,也可能被视为家庭暴力的一部分。 至于孩子的问题,如果您的孩子需要抚养,您有权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您必须同意将孩子交给对方抚养。 总的来说,您有权提出离婚请求,并且有权利寻求法律帮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请务必仔细评估您的情况,并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