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我和我对象结婚后,他婚前欠下30万,我不知道,结婚后两个月发现。他父母当时应该也不知道他欠下了钱,但是他父母用给我妈妈买房子为由,借给他们邻居5万,说这个人手里有房子,可能买给我们会便宜。这5万是我的,但是后来知道他欠钱,他父母就把我的5万块钱给还账了,当时我在云南。当时也想和他过,后续又给垫进去2万多,没有欠条,昨天我有电话录音,他说过欠我的7万,这个如果离婚能要回来吗?
2025-02-06 20:53在婚姻关系中,一方的债务通常被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能够证明该债务是个人债务或者债权人明确告知该债务只属于一方所有。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和您的对象之间的债务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您提到的5万元借款,如果该笔借款是在你们结婚之前发生的,并且在结婚时已经偿还完毕,那么这笔借款就不应被认为是您的个人债务。如果您认为对方未偿还这部分借款,您可以要求其进行偿还或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至于您提到的其他款项,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表明这些款项不属于您个人债务,则不应视为您的个人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对方归还这部分款项或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