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在暑假期间辞职被扣工资合法吗,我在一所私立小学任教,暑假过了一个月还有一个月开学的时候我经过思考决定向学校提出辞职申请,但是校方提出,因为当时开会说过,6月15号之前提交离职申请的不会扣发工资,之后再辞职就会就发工资,但是合同里这一点没有明确说明,我是在暑假过了一个月的时候提出辞职的,说要扣发我的一个月工资,我想问一下学校这样做合法吗
2025-10-11 14:41尊敬的学生家长。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和理解。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学校在假期前与您约定,如果提前提交离职申请,则不会扣发工资,但随后又要求在暑假结束后再辞职才会扣发工资。 这种做法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在六月底已经向学校提出辞职,并且学校未同意您的请求,那么学校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同时,作为教师,在考虑辞职时,建议您先仔细阅读并了解学校的规章制度,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