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晚上,14号凌晨,青岛飞武汉,航空公司给的处理是,答应赔偿临时生活费,我的要求是我的行李装的是标书,九点开标,当天晚上我又做了一份标书。800元,有发票。要求对方精神损失赔偿 南方航空公司,
2024-06-27 08:02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航空公司因航班延误导致您无法按时到达目的地,影响了您的商业活动,您有权要求航空公司进行相应的赔偿。首先,航空公司已经答应赔偿临时生活费,这是对您因航班延误而产生的额外生活费用的补偿。 其次,您提到行李中装有标书,并且因航班延误导致您不得不重新制作标书,由此产生的800元费用,您有发票作为证据,可以要求航空公司对此进行赔偿。 至于精神损失赔偿,这通常需要证明航班延误给您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在中国法律中,精神损害赔偿通常适用于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如名誉权、肖像权等。对于航班延误造成的精神损失,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要求精神损失赔偿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不过,如果航班延误确实给您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和困扰,您可以尝试与航空公司协商,看是否能够获得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建议您首先与南方航空公司进行沟通,明确提出您的赔偿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重新制作标书的费用发票等。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寻求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