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离婚时,她名下的一套房子给了我。后来为了缓和关系,在她的要求下我又把房子赠与了她,但是关系一直紧张,我想把房子要回来,可以吗?
2025-04-04 14:03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共同财产中的某项财产进行分割或赠予一方,则该约定有效,另一方不得反悔。因此,您之前赠与前妻的房产,是基于离婚协议的约定,应当视为对您的赠与,并且不具有撤销权。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赠与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者社会公德,可能会影响其效力。因此,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能够合法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