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13年购得当地武警医院与领导的住房当时办房产证很顺利我们手中有这套房产的房产证但没有土地证。今年六月份我们买另一套房子,需要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需要进行房产抵押,我们用13年购得的房子进行抵押被告知武警单位在不久前已以通知的形式告知房产局此类房屋署于军产,不得交易或抵押。据他们说通知他们已在零五年就接到但一直没报房产局,所以我们在买的时候就没有被通知不能买卖或抵押,现在我们也有房产证但却连抵押的权利都没有首先我认为武警单位没有及时将通知送的房产局导致他的人员将军产卖出有监管不力的责任,而房产局因为一个通知就限制我们的合法权益我觉得也有责任
2025-01-27 11:0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一些法律纠纷和争议。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军产”性质的问题,这可能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之间的关系。如果您认为该房屋属于军产,那么您的权益可能会受到限制。 其次,如果确实存在军产问题,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尝试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处理流程和要求,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此外,您还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协助您处理这一问题。 最后,如果您已经购买了其他房产并计划使用您的现有房产进行抵押,请确保按照当地的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例如,在进行抵押前,您应该检查是否有有效的房产证明文件,并确保所有相关手续都已经完成。 总之,建议您尽快与法律顾问联系,以便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支持。同时,也请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而引发更多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