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现在因为一些小事,到了离婚的地步,我们结婚一年多了,小孩现在一岁零一个月了,都是我在带他,现在还是哺乳期,如果是他向我提出离婚的,我可以不可以向法律申请找他赔偿抚养费,和一系列的损失费
2026-03-11 02:57您好!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如果您已经怀孕并正在哺乳期间,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享受产假和哺乳假。这些假期是基于您的身体状况和需要照顾新生儿的需求而设定的。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因此,在离婚时,孩子一般由母亲(或父亲)抚养较为常见。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协议决定谁来抚养孩子,并就抚养费用达成一致。 至于财产分割方面,这取决于你们夫妻之间的财产情况以及婚姻期间的共同财务活动。在离婚时,法院可能会对财产进行分配,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