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婚4年了;我每个月打500生活费;可是这个钱她没用在小孩身上:一年衣服没给小孩买一件:请问我可以把这钱怎么样给小孩:不给我前夫呢
2026-03-11 01:42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经济供养和生活照顾义务。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孩子需要衣物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原定每月的生活费用标准继续支付抚养费,并将这些费用用于孩子的日常用品。如果对方不愿意或无法承担该责任,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关于是否可以将这笔钱交给前夫,取决于你们之间的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结果。如果双方之间有约定,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则您可以依据约定处理这笔款项。否则,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寻求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