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问题是这样的:去年十月份的时侯,经朋友介绍有一个多年前有生意往来的客户,因搬厂资金周转困难向我借款15万元,利息百分之一点五/月息,时间为三个月,因春节工人要回家(发工资)没还款。又续约到今年六月三十日还款,我现在不想再借,想收回来。如果过几天我收不到款的话,是否可起诉他?如果起诉他,起诉书又该如何写?到我住地法院或对方住地法院起诉?谢谢!
回答数:795
搜集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转款记录等)及债务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后,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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