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爷爷有我大姑,我大爷,我爸三个孩子,老爷子有房有地,原本商量好房子归我大姑,条件是我大姑照顾老爷子一切生活起居,包括住院,家里人都同意,房产证就给她了,但是没有任何我爷爷把房产转移到她名下的字据,现在我爷爷住院我大姑要反悔,除了房子还要我爷爷和我奶奶的地(我奶奶已经去世),才肯照顾他,要不就把我爷爷扔到养老院不管,问她要房产证她说丢了,因为我家这里马上要动迁,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去起诉她吗?或者有什么解决的办法,请您答复我一下,谢谢了。
2024-11-09 18:05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可以以遗嘱的方式将遗产转移给他人。在这种情况下,您的大姑可以通过遗嘱将房产转移给您,并且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处理财产继承事宜。因此,在这种情况发生时,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您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采取合适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