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02年11月在广东东莞长安一家纺织厂上班时因工作受伤,大约半年后出院继续上班,工伤鉴定为七级,医疗费用一万七千多,保险公司赔偿我7900块已拿到手,厂里没有赔偿一分钱,在2003年8月份被调到江苏无锡分厂工作,2010前后公司被中国纺织收购,到2014年前后又被中粮集团收购,现如今因为要建高铁,全厂要搬迁到宿迁,请问到时我这工伤是按照以前广东的标准还是安装现在江苏的标准赔偿?工伤赔偿要那几项?大楷能赔多少钱?到搬迁时工伤赔偿与搬迁赔偿费有没有冲突?
15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您的工伤待遇应当由接收您工作的单位或企业承担。如果新单位未提供劳动保障,您可以向原单位请求支付。关于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伤残等级、治疗期间的工资损失、住院期间的生活护理等。 至于搬迁赔偿,这通常会涉及搬迁补偿和安置费两个方面。搬迁补偿主要是针对员工个人生活物品的补偿,而安置费则用于帮助员工找到新的工作或者进行职业培训以提高就业能力。这两方面的赔偿应当综合考虑具体情况来确定具体的金额。 总的来说,建议您尽快联系您的前雇主或新雇主,了解他们对您的工伤待遇和搬迁赔偿的具体安排,并依据实际情况合理维权。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到您。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