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医生,刚来医院工作时是合同制员工,工作一年之后考了编制,医院和我签订了五年合同,合同注明提前一年辞职赔偿医院一万元,合同于2017年9月签订,医院未送我去进行任何进修或者有偿培训,现在我想提出辞职,医院让我赔4万块钱,请问这个钱我应该赔偿吗?工作不方便接电话,请短信通知我,谢谢。
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了劳动关系的解除和赔偿问题。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补偿金数额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建议您先与雇主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同时请注意,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纠纷升级,影响到正常的医疗工作和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