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我秉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又没让我把孩子送给到他那。孩子七岁不同意去他那生活有强行行道理吗?不争求孩子选择权吗我真不离结法律怎么規定。我非常闹心。求律师指点
17天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和照顾对方的权益,包括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在离婚时无法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决。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被充分听取孩子的意见,或者认为孩子的意愿受到侵犯,请考虑以下几点。 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一般指18岁以上),并且同意跟随父亲生活,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这个决定是最终的,并且法院不会干涉。 如果孩子未满18岁,而且愿意跟随母亲生活,但拒绝前往父亲处居住,您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请注意,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指导。同时,处理此类争议时,应尽可能地保持冷静和平等协商的态度,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