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租的商网,和房主签了四年合同,现在还不到一年,现在房主要卖房子,我们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房主说陪偿我损失,这个损失怎么赔偿。我们签的就是租房协议双方有签字。请求您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2025-10-13 17:05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由一方提供场所供另一方使用,另一方支付租金的协议。如果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如出售),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排除其效力。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想要出售房产,通常会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时间内腾退房屋,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您需要与房东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关于赔偿的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实际损失。如果您因出租房屋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维护费用等。 预期收益。如果出租房屋后产生了预期收益,这部分收益也应被计算为损失的一部分。 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补偿条款。如果有合同中明确规定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曾提及的赔偿机制,则按照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赔偿。 其他可能的补偿方式。例如,房东可以考虑以实物形式给予一定的补偿,或者通过减少房租等方式来弥补您的损失。 请记得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以便在谈判时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祝您生活愉快!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