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一审诉讼时效已过法院确不采纳二审会采纳吗?本人有一桩民事诉讼案,诉讼时效确实已过,一审时本人也明确提出,对方也未拿出时效中断的证据,但一审法院却以对方称多次追要为由,沒有采纳本人的诉讼时效抗辨,现在对方胜诉,本人上诉到中院,也已开庭审理,二审法院会采纳本人所提出的时效抗辨吗?
2025-10-18 08:2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本案中,如果被告在一审程序中没有提出时效抗辩,且一审法院已经确认了诉讼时效届满的事实,则一审法院可能会基于这一事实作出判决。然而,在二审程序中,如果你认为一审法院对时效的处理是错误的,并且你有新的证据支持你的主张,那么二审法院可能考虑这些新证据并重新审查案件,这将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因此,建议你在二审过程中尽可能收集和提交任何新的证据来支持你的时效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