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天买期房交了订金,前天叫我去售楼处签订合同和办理银行贷款,去了说是先交首付在办理贷款和签合同,我就把首付交了,但是银行贷款没办下来,合同也没签,我现在房子不想要了,首付是可以退给我的吧!没签合同就不算违约吧
2025-02-13 19:52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已经支付了首付款,那么开发商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约履行,您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您的情况,由于您已经支付了首付款,但银行贷款尚未办理完成,这可能意味着开发商尚未完全履行其交付房屋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解除购房合同的要求,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首付款以及利息等费用。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能够证明开发商未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也不能因此认定您构成违约。因为只有当开发商未能按约履行时,才能推定为违约,否则就无法判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开发商协商解决此事,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之需。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