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新房装修,装修到一半,装修师傅不给装了,我们有书面合同,不过没有盖章和按手印,合同写的工期是90天,现在都5个多月了,我给他的钱也没收据,我想问一下,这个合同起效吗,他算不算违约,
2025-02-13 18:36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期,并且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完成工程,则该合同即视为已生效。因此,在您与装修师傅签订了书面合同并约定好工期的情况下,即使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工,该合同也应被视为已经履行。 至于是否收取手写确认书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手写确认书对于合同效力的影响较小。但是,如果您认为对方违反了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条件,您可以要求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解除合同。同时,建议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由于涉及具体案件细节,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