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到医院3个月,签了个告知书,打了两月工资,没有签合同,我现在提前三天提出辞职,医院说我合同内违约,要违约金,我算违约吗?需要给违约金吗?
2025-02-13 19:57首先,您在与医院签订的告知书中明确表示了您的工作期限为3个月。这意味着您有权在合同到期前随时通知医院解除合同。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46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其他原因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在本案例中,您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或协议条款,因此不构成违约。 最后,如果您想解除合同并要求获得赔偿,您可以直接联系医院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请注意,具体的处理方式可能受到当地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情况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