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小朋友在学校体育课间玩耍追赶,A同学追B同学,追到一半时A发现追不上B,于是停止追赶,但B同学继续奔跑,奔跑中撞到独立玩耍的C同学伞上,请问,如果赔偿金是4000元的话,A同学应占多少比例,C同学占多少比例,学校占多少比例
2024-10-05 04:36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两个或多个主体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在本案中,A同学和B同学共同造成了对C同学的损害。 因此,在计算赔偿比例时,应该考虑各自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A同学的行为视为直接原因,而B同学的行为则是间接原因,尽管B同学没有直接导致C同学受到伤害,但是其行为增加了A同学的负担,并且使事故后果加重了。 具体来说,如果A同学占主要责任(例如,A同学的行为占整个事件的比例为60%,B同学的行为占40%),那么A同学应该承担的主要赔偿金额应该是总赔偿额的60%,即2400元;B同学则需要承担次要赔偿金额,即800元。 至于C同学,虽然不是直接受伤者,但在事故中也受到了影响,因此可以认为他也是受害者之一。如果按照公平原则,我们可以假设C同学遭受的损失大约相当于B同学的损失(因为C同学在B同学未采取行动的情况下被撞伤),那么C同学也应该得到一定的赔偿。考虑到C同学没有参与任何违法行为,他的损失应该是由A同学和B同学共同分担。 综上所述,赔偿分配如下。 -A同学应承担主要赔偿金额2400元; -B同学应承担次要赔偿金额800元; -C同学可能需要部分赔偿,具体数额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