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都是再婚,我是67年的,我丈夫是61年的,到现在19年了,由于各种原因我们夫妻长期处于分居,现在我决定离婚,99年举行婚礼但没有领证,两年后我们共同购置(大约一人出资一半)了一套133平米的两个人的房产(50万元),07年又购置了一套房产(40万元),合同上是我丈夫的名字,房款却都是从我的账户上走的,到现在我丈夫也不同意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14年我从单位内退我丈夫建议让他儿子接我的班,但单位要求必须是婚生子女才能接班,这时候他才答应跟我领结婚证然后让他儿子接了我的班,但这些年父子俩却离我越来越远,现在我提出离婚我能得到哪些权益。谢谢!
2025-04-11 13:0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婚姻关系和财产状况可能存在一些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婚姻关系。如果您认为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 财产分割。在离婚过程中,您有权获得与婚姻期间所获利益相匹配的财产分割。如果您的丈夫不同意将房产过户到您的名下,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这一权益。 子女抚养权。考虑到您可能需要照顾孩子的问题,您也可以考虑是否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并且对孩子的教育等问题进行协商。 法律援助。在处理离婚事宜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在任何法律纠纷中,应遵循法律规定,谨慎行事,避免因情绪冲动而做出不当行为。同时,为了保护自己,应该收集并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房屋买卖合同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