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结婚前一起商量购买一套房,当时我们并没有领证,所以签购房合同的时候都是他一个人签的,钱是一次性付清的!之后我们领证结婚的。那房子属于他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是离婚了,房子是不是对我没份?我该怎么办?要是我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是不是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2025-04-11 12:25在您与您的丈夫共同购买并全额支付了一套房屋的情况下,该房屋通常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一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意识到其配偶是共同购房人之一,并且该行为对另一方造成了损害,则可能需要考虑是否构成欺诈或误导。 如果您想将该房屋登记为您的单独所有物,即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您应该首先向法院提出请求。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除非有明确的规定,否则不动产(如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可能影响您的权利的因素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