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名下有一个工商个体户,去年我把百分之60的股份卖个三个股东,自己持有40%的股份。其他三位经营过程中,我发现,其中一个股东私自把客户付的前期货款侵占。比如客户付5万元,他只交会4万元。同时私自改写应收账款清单。我们在合同里注明了,如合伙人利用职务,存在经济问题,将除名,不退换投资款。请问,我能不能将其除名,不退换其投资款?他的行为属于经济纠纷还是涉及犯罪,我能不能告他?
5天前您提供的信息较为复杂,需要更多详细情况才能给出准确的法律建议。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原则。 经济纠纷。如果您的合伙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修改应收账款清单,并且这种行为导致财务损失或对您的权益造成影响,这可能会被视为经济纠纷。 是否构成犯罪。具体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例如,如果该行为违反了商业道德或者合同规定,可能导致刑事责任。然而,在没有明确证据表明该行为违法的前提下,一般情况下不会直接认定为犯罪。 如何处理。如果您认为上述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谈判解决。尝试与合伙人协商解决问题。 -法律途径。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考虑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记住,以上仅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分析,实际情况可能因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