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女友在一起13年,两个人终于决定和平分手了,分手几个月后她总打电话给我发短信给我找我复合,甚至到我公司门口对面公交车站等着我,我实在没办法过去找了她,然后和她聊聊去了她开的酒店房间,忍不住发生了性接触,她突然说他想我个我的孩子我吓到了,马上停了下来没有射,她以前有病很难怀孕,我走了,她一直发短信打电话给我说分手只想要我的孩子,我和她说我不是种马,过了一个月她说她怀孕了,然后找我复合,我拒绝了我和她还有她家人商量打掉孩子这样大家都好,她坚持要生她家人也管不了她,她说不用我负责,不用我一分钱,我坚持叫他打掉,或者生下来孩子我来抚养,但是不想在和她有瓜葛,她不肯说她抚养不会在联系我和我有瓜葛。
2025-04-13 20:37首先,我想强调的是,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形式的身体接触都应该是自愿的,并且必须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如果您在没有任何意愿的情况下被要求发生性行为,那么这可能是一种侵犯他人身体权的行为,您有权向警方报案并寻求法律帮助。 其次,关于您的前女友试图通过孩子的身份来控制您,这是不道德和非法的。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做法是与当地的社会服务部门或家庭法专家联系,以获取专业的建议和支持。 最后,如果您的孩子确实需要您的照顾,请确保他们了解您的立场和选择,并尊重他们的权利和感受。同时,也要考虑自己的健康和福祉,以及是否有能力承担起这个责任。 总之,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应该尊重他人的人身自由和尊严,并避免任何形式的暴力和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