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房子是买二手的,在购买时有承诺给原房主挂户口一年,约定90天办理,办理进来365天后迁出,可是房子在我买来两年后才办理下房产证,这中间都没有去办理,原房主要求我现在给他挂靠户口,已经过了两年,我的房子已经卖了!这种情况我是违约吗?在合同第21条补充条款!谢谢律师
2024-10-25 17:30尊敬的客户, 您关于房屋买卖和户口迁移的问题非常复杂且具体。根据您的描述,我了解到以下几点。 您与原房主签订了一份协议,其中包含了一年的时间承诺让原房主协助您办理户籍迁移。 在协议中约定了一个期限(90天),在此期间内完成户籍迁移。 然而,您提到的房子已经在两年之后才办理房产证,并且没有按照协议要求进行户籍迁移。这个情况可能违反了双方的约定,尤其是因为您在购房时就明确表示需要原房主帮忙办理户籍迁移。 如果您认为自己并没有违反合约,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如果您认为您有权解除合约,可以联系原房主协商解除合约。如果原房主不同意解除合约,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您决定继续履行合约,您应该确保所有相关的手续都已完成,包括房产证的领取等。 请注意,这些信息仅供参考。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律师,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