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8年1月25 日从上海发的件,30号查进度还在天津,已经对我造成很严重的损失,请问我该怎么维权?以下是发货单和客服给我的解释,当时客服说29号上午保证一定能到,结果客服电话打不通了。谢谢
29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延迟交付。根据您的描述,您的货物在2018年1月25日从上海出发,但在30日时仍未到达目的地天津。这种情况通常由物流公司的延误或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导致。 未按承诺时间送达。尽管您提到之前与客服有沟通并被告知会在29日上午送达,但实际却未能按时完成。这种情况下,物流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为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直接联系物流公司。尝试直接联系该物流公司以了解具体原因,并要求他们提供解决方案。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充分的服务,可以考虑向消费者保护组织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投诉,以便获得更专业的帮助。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请注意,在任何行动前,最好先仔细评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步骤。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