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财产分争,我结婚9年,有两个孩子,共同努力那么多年,我俩没有买房子什么的,因为他家是这几年的拆迁对象,前几年我们赚的钱和时间都花在了家里的建设上,就是知道这地要拆迁了,他家大概有4000平米地,多大部分都没有空地,这几年来把这些空地都建成了养殖场所,里里外外加起来大概建了一千左右吧平米,但是这些他父母都还没有分配,这是他父母和哥哥嫂子大家一起共同努力的,我两还有2000平米的模板材料。这些能算是财产吗?还养了20多只母猪投资大概20多万
2024-10-30 08:19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或者共同建造房屋等不动产,并且用于共同生活,那么该部分财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对于共同劳动所得的收益以及共同生产、经营、管理取得的收益,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您提到的拆迁补偿款和养殖场的投资,如果这些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应按照法定继承或协议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具体而言,如果夫妻双方同意将这部分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那么可以根据各自的贡献大小,公平合理地分配;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的方式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在分割财产时,应该充分考虑到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子女抚养费支付能力等因素,确保分割结果对所有家庭成员都是公平合理的。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指导,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