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结婚1年多,孩子也满2月了,结婚后才觉得性格差异太大,被结婚前他的假象所蒙蔽,对我很好。脾气暴躁,还动手打过一次。中间提过几次离婚。因为有孩子,最终没有离。现在我在娘家,安徽安庆,他和他父母都在苏州定居了。他也同意离婚,但是他肯定不愿意准时给孩子抚养费,把钱看的太重了!我打算起诉离婚,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获得我们婚后他的收入一半吗?还有我起诉的话是需要到哪里起诉他?需要哪些证件?
2025-02-16 03:32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达成离婚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决财产分割的问题。 关于您提到的婚后收入的一半,这个取决于你们是否已经达成婚内财产约定或者协议。如果没有达成这样的约定或协议,法院可能会根据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至于您想要起诉离婚的地方,您可以选择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您想让法院直接送达,建议您提供被告的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等),以便法院能直接送达相关文件。 在准备起诉材料时,您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身份证复印件; 婚姻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 证明婚后财产的情况(如银行账户明细、股票交易记录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据,例如孩子的出生证明、医疗费用单据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