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和我于2017年2月份,甲方把他的商铺出租给我,当时签了3年合同,到9月份甲方又把商铺出售给了丙方,我合丙方没有签定租赁合同,后来丙方要求2018年1月份开始增加商铺租金,请问甲方和我是否已违约,是否甲方赔偿违约金,还是找丙方协调。
2025-03-25 04:17根据您的描述,您与甲方之间的租赁关系在2017年2月签订,并且租期为3年。在此期间,甲方将商铺出售给丙方,但未就新的租赁条件与丙方达成一致。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丙方要求从2018年1月份开始增加商铺租金,这可能被视为甲乙双方之间租赁关系的违反,因为丙方有权根据其购买价格来确定租金水平。然而,具体的处理方式取决于双方的具体约定以及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您是作为乙方代表,那么您可能会面临以下情况。 -由于甲方未能与丙方就租金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因此可能存在违约行为。 -如果丙方坚持要求按照购买价格来计算租金,而甲乙双方对这一要求存在争议,您可能需要考虑采取行动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来解决争端。 此外,对于丙方的行为,您也有可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租金差额、补偿因租金上涨导致的实际损失等。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做出最合适的决定。同时,您可以考虑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如丙方)沟通,尝试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