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我在没有违规的行为正常行驶对方想横穿马路与我相撞,我该付多少责任呢? 对方是81的老太太现在说骨折了
2025-10-11 10:0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您的案例中,如果双方都存在一定的过错,且对方受伤严重,可能需要考虑保险公司是否愿意赔偿以及您是否应该承担部分责任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在事故中有轻微的责任,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分析,以确定自己的责任范围并了解可能的赔偿金额。同时,由于对方年龄较大,身体状况可能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也应考虑到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尽可能地为他们争取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