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瞒着我借小额贷款,欠下一笔债,还欠家里亲戚家里债,他总不坦诚相待,大概有20几万,具体数额不清楚,钱的去向也不说,利用孩子买东西可以参加刷信用卡活动,用我的身份证办了好多信用卡,总欠款3万多,他母亲是家里最早知道他借小额贷款的,但从来没有说过。发现这些事情后,我给过他机会,他也写了保证书,但依然在骗我!现我们名下有一套房子,是他父母给全款买的,买房子时候还差了一点,从我父母那借了3万4千元,还有一辆车有5万元贷款,车是我的名字买的,还有两岁不到的女儿。他的谎言太多,看不到一点希望,不想活在欺骗里。我想问一下怎样能再离婚的同时获得最大的利益,我不知情的欠款需要我承担吗?
2天前首先,您有权了解和要求您的丈夫偿还所有债务,并且如果他未能履行承诺,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来追讨债务。 关于房产和车辆的债务,虽然没有明确指出属于谁的债务,但是通常情况下,房产和车辆等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无论是否知道或同意借款,任何涉及您的资金都应被视为共同债务,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债务仅由一方负责。 此外,如果您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债务,或者认为自己遭受了欺诈,您可以考虑寻求家庭暴力援助服务或其他相关机构的帮助。他们可能会提供法律建议和支持,帮助您处理债务问题,并可能提出其他解决方案。 请注意,在处理任何财务问题时,请确保您有充分的信息和理解,并且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明智的决定。同时,重要的是要记住,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您都不应该成为债务的受害者。